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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瑾說,“甯拆十座廟,不燬一樁婚,如果永良哥已經決議要離婚,肯定是離得成的。”
李嬸子在村裡是出了名的潑辣,但卻沒有人討厭她,因爲她的潑辣衹是對那些不講道理的潑皮和無賴,寡母帶大孩子,雖然有李支書照拂,卻還是不免被人欺負,不潑辣些哪能將孩子拉扯大。
正常相処中李嬸子實際上是個非常講道理的人,對吳豔也算得上還不錯,但是吳豔責怪李永良沒能掙來錢,對她也沒個好臉色。
平常李嬸子常常要受兒媳婦兒的氣。
顧瑾說,“現在這年頭,離婚在鄕下是個新鮮事兒,可在縣城裡有不少夫妻過不下去了離婚的,永良要是在和吳豔這日子過不下去,就快些趁著兩人沒孩子離婚吧。
若是有了孩子肯定是要考慮孩子的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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